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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纠纷 重庆小天鹅获赔21万元 |
重庆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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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在百度搜索“小天鹅”、“长沙”这两个关键词时,“过节来长沙吃火锅。”这句相当精典的广告词,仍排在第二位。然而在重庆,随着重庆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传出砰的一声法棰响声,小天鹅火锅长沙被侵权案尘埃落定,重庆小天鹅最终获赔21万元。
25日,记者在重庆市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召开的“知识产权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作为重庆名片之一的重庆火锅,在走向全国的过程中,遇到侵权拦路虎。小天鹅、过江龙火锅等知名重庆火锅品牌,纷纷遭遇“特许经营合同纠纷”。
转让火锅店
小天鹅告他侵权
知识产权庭庭长喻志强介绍,重庆小天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起诉被告向某侵权,起因是被告向某在长沙经营“小天鹅”火锅,在特许经营期间,擅自转让了火锅店。目前,小天鹅状告合作方侵权案已有结果,被告向某要向小天鹅支付违约金21万元。
重庆餐饮企业
陷特许经营纠纷
特许经营因其利于资金吸纳、品牌推广,受到重庆火锅经营者以及被特许人的欢迎。“但是,特许经营并不是一个双赢的商业神话。”喻志强说。
喻志强说,由于在特许经营时,一般进行的都是打包授权,即店面装修风格、火锅口味的统一、菜品的供应,甚至服务员的着装、服务方式都是统一规定的。在被违法转让后,这些风格可能面临改变,从而导致一个品牌受损。
喻志强介绍,该院目前办理的7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全部来自重庆餐饮业。7宗案件的当事人及其经营场所位于辽宁沈阳、河南南阳、湖南长沙、四川成都、新疆乌鲁木齐、山东济南。这使得在取证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很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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