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强化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5月1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风险提出警示。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提供者(包括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单位食堂、社会餐饮等)要按照国家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并认真执行,封控区、方舱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落实人员健康防护,确保本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