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其它 |
|
餐饮加盟连锁法律问题 |
|
|
各种餐饮连锁品牌众多,选择加盟餐饮连锁店时,一些问题应该注意,在此,律师根据“木桶饭”加盟的一些注意事项,谈谈个人加盟连锁企业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减少加盟过程中纠纷的发生。下面是广州木桶饭餐饮有限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的“加盟答疑” 1、什么是连锁经营? 答:连锁经营一般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店铺,以一定的形式组合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化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以获取规模效益。连锁经营分为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连锁(也称作特许加盟)和自由连锁。 2、什么是直营连锁? 答: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公司的店铺均由公司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总部对各店铺实施人、财、物及商流、物流、信息流等方面的统一经营。直营连锁作为大资本动作,利用连锁组织集中管理、分散销售的特点,充分发挥了规模效应。 3、什么是特许经营? 答: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4、什么是自由连锁? 答:自由连锁也称自愿连锁。连锁公司的店铺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不变,在公司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各成员店使用共同的店名,与总部订立有关购、销、宣传等方面的合同,并按合同开展经营活动。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之外,各成员店可以自由活动。根据自愿原则,各成员店可自由加入连锁体系,也可自由退出。 5、特许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答: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一种经营方式。其本质特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特许经营是利用自己的专有技术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张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发展模式。因此,特许经营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 特许经营是以经营管理权控制所有权的一种组织方式,被特许者投资特许加盟店而对店铺拥有所有权,但该店铺的最终管理权仍由特许者掌握。 3) 成功的特许经营应该是双赢模式,只有让被特许者获得比单体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经营关系才能有效维持。 6、特许权的授予方式有哪几种 答:特许权的授予有以下几种方式: 1)单体特许 单体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特许者与加盟者直接签订特许合同,被特许者亲自参与店铺的运营,加盟者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单体特许适用于在较小的空间区域内发展特许网点。 2)区域开发特许 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由区域开发商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网点;该加盟者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开发商要为获得区域开发权交纳一笔费用;开发商要遵守开发计划。该种方式运用得最为普遍,适用于在一定的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特许网络。特许者与区域开发商首先签署开发合同,赋予开发商在规定区域、时间的开发权;当每个加盟网点达到特许者要求时,由特许者与开发商分别就每个网点签订特许合同 3)二级特许 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二级特许者扮演着特许者的角色;对特许者有相当的影响力;但要支付数目可观的特许费;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许者与二级特许者签订授权合同;二级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合同。 4)代理特许 特许代理商经特许者授权为特许者招募加盟者。特许代理商作为特许者的一个服务机构,代表特许者招募加盟者,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许者与特许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合同,合同往往是跨国合同,必须了解和遵守所在国法律;代理商不构成特许合同的主体。 7、为什么许多投资者更愿意加盟一个连锁体系? 答:通常而言,开创自己的商业经营可以有三种方式。 ①开始一项全新的经营; ②买断一个正在经营的实体 ③购买一项特许权,加盟一个连锁体系。 但据美国权威商业专家对以上三种方式的成功率进行估计,得出的结论是: 1) 开始一项全新经营:有20% 的生存机会; 2) 买断正在经营的实体:有70% 的生存机会; 3) 购买特许权,加盟一个连锁体系:有90% 的生存机会。 8、加盟一个成熟的特许经营体系有哪些好处? 答:一般来说有以下一些好处: 1) 特许经营的成功率较高; 2) 由于有已被证明了的经营方法,所以风险相对较低; 3) 个人投资一般较低; 4) 特许者可以帮助融资:特许总部的品牌可能使资金的获得变得容易; 5) 能够提供有关店铺运营的规范性手册、标准和培训员工的教科书等; 6) 已经存在受到认可的品牌和企业形象; 7) 统一配送和规模经济的能力,能够节约成本; 8) 能够提供管理咨询和帮助; 9) 你可以拥有一块受保护的商圈; 10) 能够获得商圈分析和店铺选址的建议和支持。 9、特许经营费用一般包括哪些? 答:一般包括以下四类费用: 1) 特许加盟费(也称首期特许费),是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时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它包括被特许者获使用特许者开发出来的商标、专有技术等所支付的费用,体现了被特许者加入特许系统所得到的各种好处的价值。加盟费从几百元到几百万元以上都有可能。 2) 特许权使用费(权益金):被特许者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者定期(月、季、年)支付的费用。有的按加盟者的销售额(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交纳,一般为3% ~5% ,有的则按一个规定的固定金额,或是固定金额外加一个比例数。 3) 保证金: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者可要求被特许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被特许者没有违约行为,保证金应退还被特许者。 4) 其他费用:特许者根据特许经营合同为被特许者提供相关服务向被特许者收取的费用。如店铺设计及施工费、培训费、广告宣传费、设备租赁费、财务业务费、意外保险费等。此类费用一般以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为准。 10、法规规定特许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是: (一)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特许者有权对被特许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有权向被特许者收取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服务费用; (三)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者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特许者有权终止被特许者的特许经营资格。 特许者的义务是: (一)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 (三)指导被特许者做好开店准备; (四)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规定。 11、法规规定被特许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被特许者的基本权利是: (一)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特许者所赋予的权利; (二)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 (三)获得特许者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被特许者的义务是: (一)严格照合同规定的标准开展营业活动; (二)按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三)维护连锁体系的名誉及统一形象; (四)接受特许者的指导和监督。 12、一般来说,特许经营合同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特许经营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期限、地域; (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对被特许者的培训和指导; (四)各种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五)保密条款; (六)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期限、变更、续约、终止及纠纷的处理方式。 餐饮企业连锁加盟店,多为“特许经营”,即餐饮企业如“木桶饭”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申请加盟“木桶饭”者使用,申请加盟者按合同规定,在“木桶饭”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木桶饭”支付相应的费用。 加盟餐饮企业连锁店,申请者应注意几下几个法律问题: 1、特许经营合同许可使用的内容有哪些?如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未经授权的项目,申请加盟者无权使用。 2、特许经营合同中有无授权的地域、方式的限制,是否允许二级特许或区域开发特许、代理特许。对于申请加入后经营较好的加盟连锁店,欲扩大规模时,请注意之前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授权,根据情况的不同,适时与餐饮连锁企业变更特许经营合同。 3、发生餐饮连锁企业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侵权行为时,由谁主张权利?合同中要约定。也就是加盟的连锁店有无权利主张侵权赔偿。 4、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对餐饮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