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服务业工会和沈阳市食品药品安全联合会12日分别代表餐饮行业职工方和企业方,签订了该地区首个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这份惠及20万餐饮从业人员的集体合同是沈阳市签订的首个市级行业性工资集体合同,也是辽宁省签订的首个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餐饮行业作为中国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一直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下岗职工的重要力量,也是劳动关系矛盾相对突出的领域。餐饮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缺失长期受到关注,人员流动性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小、收入水平低、加班不按法律规定支付薪酬等现象普遍存在。
据统计,沈阳有2.1万户餐饮企业,从业人员20万人,外地务工人员约占1/3。沈阳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称,餐饮行业是沈阳职工收入最低的行业之一,并且一直存在着企业互挖墙角、员工频繁跳槽的人员无序流动情况。
在12日举行的沈阳市餐饮行业首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201名与会代表投票通过了《沈阳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合同规定了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餐饮企业职工的工资支付标准、工作时间、保险福利等,重点明确了餐饮企业中管理人员、厨师、面点师、砧板、打荷等七个岗位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幅。
另外,针对餐饮行业中女性从业者偏多的情况,合同强调要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等为由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取消其福利待遇。
崔岩在沈阳经营一家中型酒店,员工流动性大、“用工难”一直是她的烦恼。她告诉记者,集体合同的出台对整个餐饮行业进行了规范,身为老板的她和员工都因此受益。职工代表高静则表示,行业集体合同让她感到更有保障,工作起来更踏实。